Wednesday, September 1, 2010

从停止为恶法辩护开始

《出版与印刷法令》(PPPA)是钳制大马出版与表达自由的主要法令之一,被视为暴戾无道的恶法。尽管民间组织施压国阵废除恶法的努力开跑了多年,唯一直不见大突破。毕竟,该法令是赋予当权者“合法性”,以肆无忌惮收缩新闻自由空间的金箍咒。

现今,独立新闻中心(CIJ)拟推介一项反对《出版与印刷法令》的醒觉运动,首炮活动是号召部落客针对此恶法撰写一系列的文章,从前天独立日(831日)开始上载至部落格,唤起社会的关注。

配合此,他们更别出新栽地设计了一款手铐扣锁双手的“标志”。

犹记得,第一次接触PPPA一词,是在5年前的学堂上。讲台上的讲师没有引经据典,宏观论述言论自由对民主的保障,仅草草地一笔带过国内的媒体法律。相对于的恶名昭彰的ISAOSA,读起来有点拗口的PPPA是多么难叫人乍听即留下印象。

加上,单向与乏味的授课模式没有生动的当代实例,或有血有肉的受害者现身说法,除了仅吸收到表面的抽象概念与华丽的新名词,一大堆的问号与疑惑开始在我的脑袋中堆叠了起来,包括最基本的一道问题,“有没夸大其词哦,内政部官员真的会打电话给报馆咩?”

毕业后,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,进入主流媒体服务,企图以身印证大学所学之真伪。结果,资深记者常用尖酸的语气,批评及论断高喊废除恶法,争取改革媒体的人都是一群在象牙塔内自我封闭,不懂世故的书生。满腔的理论是对他们的一种贬义,意指观点之所以曲高和寡,是因偏离现实(甚至事实)甚远。这一批“知识份子”,若不是对媒体运作缺乏了解或无知,就是没替记者要兼顾新闻专业及生计处境,置身设想一番。他们以局外人的身份站在道德至高点,咄咄逼人地施压游走钢索的记者加入改革行列,挺而走险与当权者冲撞,那未免太强人所难而惹人生厌了。

当然,以上预设与批评不仅然全错(一些研究或观点或忽略了媒体机构的复杂性)。但是,新闻工作者用以抗拒改革的既定现实与苦衷,却也应证了一些理论或学堂上的“传说”是正确的,如报馆真的会收到上头指示,规定特定议题不可再见报。报馆也会自我审查,在大选时明列一大堆讨好当权者,以换取准证更新的写作指南。

当权者的高压逼使报馆屈服,再恶性蔓延至新闻者的无奈服从。当然不排除,一些新闻工作者深知恶法之恶,理论的不可取之处不是未反映恶劣环境的事实,而是推动废除恶法的“道德要求”,未考虑到客观因素的束缚,而与实践有一段差落。

受害者可能因为种种因素,拒绝捍卫权益与反抗。但要向他人灌输说压迫与侵犯没什么大不了,以合理化本身不敢举报与反抗的做法,显然是在向社会传达一种扭曲的价值。如果可以认清这一点,停止为恶法辩护,其实已经是一大跃进。